时间:2021/9/2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新《安全生产法》下周正式生效!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9月1日起,必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则明确包括了要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全员”的概念,是将过往在实践中以及各个政策文件中的要求采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和强调。对应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扩大了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个人处罚对象的范围,处罚措施也更为严厉。年版的《安全生产法》中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罚的直接处罚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而新《安全生产法》,则将直接处罚对象明确扩大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也可能直接面临罚款处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刘伟: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新安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这次修改新增了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从而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平。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安全生产法》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新安法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我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那么他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是还有很多副职,比如很多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是我们说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到生产,我们很多企业里面都有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这个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近年来的一系列事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需要进一步“责任到人”。既要盯住负责人,也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如何理解“三管三必须”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那么他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但是还有很多副职,比如很多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是我们说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到生产,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

对企业而言,落实安全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可参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专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1.企业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部门职责中明确专业部门对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业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考核内容,推动专业安全管理。企业可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下,设立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工程等专业安全分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工程等专业领域的安全重大议题。分委员会主任由企业相应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相应专业(职能)部门。2.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过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试运行、验收等各个环节,辨识其中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措施。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各专业部门参与项目安全论证,对项目工艺路线的安全可行性负责。3.生产、工艺、技术等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停车、生产运行、生产方案调整等生产过程的安全负责,对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操作规程、工艺参数、工艺交出和开停车方案的有效性负责,对新技术应用的安全负责,对专业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所辖业务内发生的变更负责,对所辖业务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负责,按照权限分工对生产运行、工艺技术等事故事件技术进行调查处理。生产调度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4.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设备、动力、电气、仪表、建(构)筑物及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对设备、电气、仪表设施(包含备用、停用设备)的完好性负责,对专业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验收等过程负责,对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过程的作业安全负责,强化设备、电气、仪表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专业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租赁和处置资产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检修规程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安全仪表的功能安全有效性负责,对所辖业务内发生的变更负责,对所辖业务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负责。按照权限分工对设备、电气、仪表等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5.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风险评价和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分包商的资质审查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子(分)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分包商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按照权限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及相关承包商出现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6.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企业专业安全管理。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基本原理、方法、程序的培训;汇总收集专业部门提报的相关安全文件、资料,统计分析企业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建立并实施专业部门的安全考核机制;指导、协调、组织专业部门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变更管理、事故事件调查等工作;按照权限分工对涉及人身伤害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学习专业安全知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01

厘清专业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职责定位

随着新安法的发布,专业安全开始引起重视。企业应逐步认识到,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专业部门被推向风险管理、事故预防的前台。有的企业把安全部门仅定位成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这种职责定位是不准确的。

企业的安全部门不仅仅是监督者,更重要的是主要参与者,是技术专业,是企业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的关键部门。安全部门应由企业技术最优秀的成员组成。他们了解整个工厂的体系运作过程,通过数据分析为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是领导层的顾问、参谋;为各级执行层协调各项安全事务、解释标准和法规,帮助其完善操作程序、作业规章等,是各级执行层的协调员、资源库;为操作层提供风险分析方法、应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是培训师、引导员。

推动专业安全并不是为了让安全部门掌握更多的资源,更有话语权,不是为了出事故后推卸安全部门的责任。同样,安全部门与专业部门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依靠安全部门统筹企业管理,在成本控制、质量掌控、效益提升等方面风险更高,不能成为现代化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专业安全推动的前提是安全部门能系统性分析现有安全风险,能培训专业部门的安全履职能力,能为决策层提供相对定量的安全分析数据。

02

正确认识专业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

专业部门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内容,一定与风险控制有关。专业部门具体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变更管理,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负责管理服务本专业的承包商,负责调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负责本专业领域的安全培训等。专业部门的安全责任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无法真正实现专业部门管安全的目的。同岗位职责一样,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履行同样受制于人员的履职能力。企业专业部门安全责任明确后,应明确有效履职的能力要求,基于能力要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并将专业部门人员安全履职能力作为能力评估的一部分。03

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有效途径

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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