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作风端正、纪律严明、群众满意”的目标,抚松县环保局采取措施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促进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在环境监察中,严格执行两人或两人以上执法,并出示证件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立案件回访制度。 三是规范环境处罚程序。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利用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 四是规范环保送达程序。行政处罚法定送达文书必须由直接责任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当法定代表人不在或拒绝签字时,可采取留置送达,执法人员严格按法律规定及时送达文书,对所送达的法律文书,认真填写送达回执及详细记录。 五是规范法律文书。严格区别执法类别,按类别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法律文书。 六是规范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三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处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