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正在使用的和即将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全) 抚松辖区全区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全)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服务和保障民生,最大限度压降由于超速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几率,根据公安部(第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D82-)、《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GA/T-)等技术标准的规定,现将抚松县境内新增、重新命名以及曾经公示的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点位,规范整理后集中公示如下,原公示用于交通管理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与本次公示不相符的,以本次公示为准。 一、正在使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一)电子警察设备 1、设备功能: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2、设备点位 、抚松大街与锦江路交汇处(粮食局丁字路口红绿灯); 、抚松大街与香江路交汇处(新华书店十字路口红绿灯); 、抚松大街与参乡路交汇处(卫生局红绿灯); 、锦江路与小南街交汇处(实验小学红绿灯); 、小南街与香江路交汇处(联通红绿灯); 、松山大街与锦江路交汇处(县医院红绿灯); 、松山大街与香江路交汇处(海珠城红绿灯); 、松山大街与参乡路交汇处(长白山大饭店红绿灯); (二)、违停抓拍设备 1、设备功能: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抓拍 2、设备点位 、万良商贸门前十字路口及桥头禁停区域(万良商贸抓拍); 、抚松大街万家福东门禁停区域(新华书店抓拍); 、香江路威龙宾馆门前禁停区域(威龙宾馆抓拍); 、小南街实验小学禁停区域(实验小学抓拍); 、小南街联通公司禁停区域(联通抓拍); 、医院禁停区域(县医院抓拍); 、松山大街海珠城路口禁停区域(海珠城抓拍); 、参乡路水电公司禁停区域(外国语抓拍); 、香江路客运站门前禁停区域(客运站抓拍); 、小南街党校及市场东门禁停区域(党校抓拍); 、参乡路抚松—靖宇新桥东侧禁停区域(新桥抓拍); 、抚松大街药监局禁停区域(药监局抓拍) (三)、固定测速设备 1、设备功能:对机动车超速行为抓拍 2、设备点位 、鹤大G线KM+M处北向弯道(固定测速)(限速40KM/H); 、鹤大G线KM处北向弯道(鸡冠砬子固定测速)(限速40KM/H); 、松花江大街西江公园(公园固定测速)(限速50KM/H); 、鹤大G线KM+M处(沿江小学门口)(限速50KM/H); (四)、区间测速设备 1、设备功能:对机动车超速行为抓拍 2、设备点位 、鹤大G线KM+M至KM+M(车管所卡口—汤河口卡口双向)(限速70KM/H) 、鹤大G线KM+M至KM+M(砬子河卡口—沿江卡口双向)(限速70KM/H) 、朝长S线KM+M至KM+M(兴隆卡口—万达北区松江河方向卡口双向)(限速70KM/H); 、鹤大G线KM+M至KM+M(砬子河—北岗双向)(限速70KM/H); 、鹤大G线KM+M至KM+M(北岗—万良双向)(限速70KM/H); (五)、安全带抓拍设备 1、设备功能: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2、设备点位 、鹤大G线KM+M(汤河口卡口双向); 、鹤大G线KM+M(车管所卡口双向); 、朝长S线KM+M(兴隆卡口双向); 、朝长S线KM+M(万达北区松江河方向卡口双向); 、松抚大街万达广场处(万达北区政府方向卡口双向); 、鹤大G线KM+M(砬子河卡口双向); 、鹤大G线KM+M(沿江卡口双向)。 抚松交警大队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平安出行。 特此公示。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5年12月新增测速 抚松交警大队关于我县道路新增 两处区间测速点与三处固定测速点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抚松交警大队决定在泉阳和北岗增设两处区间测速设备,在板石路段增设两处固定测速设备,其中两处固定测速设备抓拍弯道超车。目前设备已调试完毕,并通过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定。上述设备将于5年12月7日正式启用,对来往车辆进行双向测速,现将道路测速详情公告如下: 1、区间测速:鹤大线公里+米至鹤大线公里米处,车辆限速值70km/h(北岗至泉阳路段) 2、区间测速:鹤大线公里+米至鹤大线公里+米处,车辆限速值70km/h(泉阳至万良路段) 3、定点测速:S朝长线公里+米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车辆限速值40km/h(小型客车)车辆限速值70km/h(板石路段) 4,定点测速:S朝长线公里处,(大型货车、大型客车)车辆限速值40km/h(小型客车)车辆限速值70km/h(板石路段) 5,定点测速:松花江大街一公里处,车辆限速值50km/h 望广大驾驶员遵章驾驶,安全出行,特此公告!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5年12月1日 ------------------------------ 6年1月12日新增电子警察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抚松镇松山大街与香江路交叉路口新增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功能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抚松镇松山大街与香江路交叉路口新增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新增功能主要抓拍驾驶车辆接打电话、吸烟、饮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上述设备已调试完毕,并通过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定,将于6年1月12日正式启用。望广大驾驶员遵章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5年1月5日 ---------------------------------------------------------- 6年新增 6年1月25日 抚松交警大队关于在松江河镇道路新增 交通指示灯及抓拍系统功能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抚松交警大队将在松江河镇商贸中心十字路口及松江社区十字路口安装两套交通指示灯及违停车辆抓拍系统。该系统现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并将于二0一六年二月一日开始启用。 现将交通指示灯及抓拍系统具体公布如下: 交通指示灯:抓拍闯红灯、违反禁止指示标线的(逆行、压线)、危险驾驶(吸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 违停抓拍区域: 松江河镇商贸中心十字路口: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北至八一桥道路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南至枫林路(汇泉洗浴路口)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东至松山街与松江路交汇处(中国银行十字路口)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西至绿园小区大门口处,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松江社区十字路口: 松江社区十字路口以北至松城街与青柳路交汇处(玉江超市十字路口)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松江社区十字路口以南至万豪大酒店到云杉路路口处,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松江社区十字路口以东至建设桥东侧,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松江社区十字路口以西至水立方小区路口处,道路两侧禁止所有机动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八一桥、建设桥、万豪大酒店南侧纵二路桥上,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车停放包括非机动车。 公交车停靠站点: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北的公交车停靠站点:邮政局门前、群英化妆品门前;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南的公交车停靠站点:豪门内衣店门前、医院门前;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东的公交车停靠站点:金马药店门前; 商贸中心十字路口以西的公交车停靠站点:商贸小市场门前、绿园小区门口天合超市门前。 ------------------------------ 为确保各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车流高峰期发生师生交通安全事故,为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针对抚松县外国语学校、抚松一中、抚松县实验小学自6年3月28日起进行交通安全整治,严禁在学校门前三十米内停放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学校三十米外单向停车,严禁乱停乱放。乱停乱放的违法车辆,将根据交通安全法处以元罚款。 特此公告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 4月20日对一中门前违法停车、违法调头、人行横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 抚松交警大队关于我县道路新增一处区间测速点与七处违停抓拍点的公告 上述设备将于6年8月3日正式启用,现将抓拍设备公告如下: 1、区间测速:松花江大街北卡口至松花江大街南卡口处,总长2.07公里。车辆限速值50km/h(西江公园路段) 松花江大街南往北方向一公里固定点测速(西江公园固定测速点)已停止使用 2、违停抓拍:松山大街与锦江路交汇处(县医院) 3、违停抓拍:松花江大街与参乡路交汇处(江西新桥) 4、违停抓拍:松花江大街与香江路交汇处(江西老桥) 5、违停抓拍:抚松大街与锦江路交汇处(粮食局) 6、违停抓拍:鹤大线KM+10M(万良岔道口) 7、违停抓拍:医院(医院)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6年7月29日 ------------------------------ 7年新增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抚松交警大队将在抚松松山大街(医院红绿灯)至松山大街东岗路段安装违停车辆抓拍系统。 目前设备已调试完毕,并通过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定。将于二O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开始启用。 1.抚松县松山大街医院停车场出口禁止左转。(已安装禁止左转标识牌) 2.松山大街医院红绿灯至东岗楼红绿灯路段禁止停车。停车的驾驶员请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已安装禁止停车标识牌) 3.公共停车位置;松山大街乐业广场,松山大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望广大驾驶员遵章驾驶,安全出行,特此通告!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7年4月1日 ------------------------------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城区内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以下道路设立重(中)型载货汽车、汽车拖(挂)车、低速货车7:00至18:00禁止驶入。 抚松镇内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汽车拖(挂)车、低速货车驶入的道路: 1.锦江路路段(医院路段) 2.抚松大街(移民局路口至卫生局路口) 3.香江路冰川火锅路口(原西副食路口)至海珠城酒店路口(原东岗楼路口) 4.小南街公路管理段路口至农村信用社路口 5.松山街松二胡同与松山大街交汇路口至外国语学校路口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本公告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启用。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7年5月18日 ------------------------------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万良大街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万良镇万良大街设置了禁停标志。请各位驾驶员朋友注意标志标识,按照规范停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望周知。 万良大街山门至万良派出所门前,两侧全线禁停。 万良大街山门至万良派出所门前,两侧全线禁停。 万良商贸中心(老农贸市场)至消防队北侧(人参市场)东侧禁止停车。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7年5月19日 ------------------------------ 关于抚松县香江路部分路段单向停车的公告 *新增香江路违停路段通告:香江路南侧部分路段可以单向停车。 香江路西小南街(果色添香水果超市)至抚松客运站出口(西园餐厅)可以单向停车,香江路北侧禁止停车,客运站门前禁止停车。 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开始启用,7年4月18日。 前期公布路段通告: 锦江路 医院起至抚松实验小学路口段,设为单向停车,道路南侧为停车区域,路北侧为禁停区域,请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 (已开始启用) 松山大街 1.抚松县松山大街医院停车场出口禁止左转。(已安装禁止左转标识牌) 2.松山大街医院红绿灯至东岗楼红绿灯路段禁止停车。停车的驾驶员请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已安装禁止停车标识牌) 3.公共停车位置;松山大街乐业广场,松山大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7年4月11日开始启用) 单行线路段;平安胡同、延寿胡同 1.平安胡同(抚松党校)该路段由西向东设为单向行驶,平安胡同由东向西禁行,东顺城街全线禁止驶入平安胡同(党校后院停放的车辆请左转驶入东顺城街)。 正确驶入方法:由小南街驶入平安胡同。 2.延寿胡同已公式(富华家电城),该路段由西向东设为单向行驶,延寿胡同由东向西禁行,小南街全线禁止驶入延寿胡同(延春花园停放的车辆请右转驶入小南街)。 正确驶入方法:抚松大街驶入延寿胡同。 *注:平安胡同,延寿胡同可以南侧单向临时停车,车头一律向东。单行道路北侧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已开始启用) 望广大驾驶员遵章驾驶,安全出行,特此公告! 关于松江河镇违停公告的补充说明 从6年2月1日松江河镇部分街路执行违停抓拍起,红绿灯路口四侧50米内所有车辆严禁停车(包括临时停车)。其他禁停街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原则上允许即停即走,上下乘客。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