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盗伐林木案被成功破获,这也是一起特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大盗伐林木案。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的“11·21”专案,共破获盗伐案件50起、非法收购案件43起、打掉一个非法收购木材加工厂、13个盗伐林木团伙、依法判刑50人。此案中,做案团伙之多、系列案件之多、作案时间跨度之长、作案手法之新、涉及区域之广、动用警力之多、影响力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 年11月21日,吉林省三岔子森林公安分局辖区内发生一起特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其后在吉林省辉南、露水河、泉阳等森林公安分局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特大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年12月25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对案情进行梳理研判。系列案件引起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郭石林和政委张慧华的高度重视,当即做出了“为了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惜一切代价,坚决依法铲除该案犯罪团伙”的指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专案代号“11·21”,由郭石林、张慧华共同担任专案组组长。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森林案件侦查直属分局局长于德水、政委刘大勇任副组长。刘大勇直接负责指挥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成员由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涉案各分局及抽调的精干警力组成,有核心成员30人。整个案件侦破过程中,共动用警力余人。 01海量数据还原犯罪现场 专案组调查发现,自年1月至年12月,吉林省发生多起盗伐林木案件。案件发生地位于白山市、通化市、吉林市等3个地区中的靖宇县、抚松县、辉南县、桦甸市、白山市江源区5个县(市、区),涉及三岔子、湾沟、露水河、泉阳、红石、辉南县、靖宇县7个林业局,这些案件都有相似的做案手法,而且所有案件中收购环节的线索,都指向了同一个地方:白山市靖宇县的某木业有限公司。 专案组通宵达旦地工作,从浩如烟海的数据中查找、分析和筛选,共筛选了近千小时视频资料、数万张图像资料,分析排查电话记录一万余条,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结合明察暗访,在巨量信息中锁定了多个盗伐团伙犯罪嫌疑人和非法收购犯罪嫌疑人。 案件的发生过程被还原,一系列分工明确、安排缜密、手法新颖、集团化、流水线式的盗伐和收购案件浮出水面。 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查能力和意识极强,使用非常规的作案手段进行作案。案件的源头,竟然是订单式的操作。十多个盗伐团伙的头目,事先会和某木业有限公司的郭某电话沟通联系。郭某明确说出需要的树种和径级,并要求盗伐人尽可能采伐大径级、高材质林木。之后,盗伐团伙开始上山踩点,寻找离高速公路或普通公路近、人烟稀少、交通方便便于撤离的山林,在其中寻找到所需要的树种。盗伐团伙分工明确,有油锯手、司机、检尺员、放风人等等,这些人除了头目知道所有的信息,其余人均不知姓名不问来处,每人只负责自己的工作。 作案及运输时间全部选择在深夜至凌晨。月黑风高的夜晚,行动开始了。负责放风的盗伐团伙人员在公路上巡逻,同时拆下高速公路的几段护栏。作案车辆通常是报废的面包车或厢货车,经过改装,装上假车牌或者没有车牌。车辆从拆好护栏的地方上高速路,从另一处拆完护栏的地方下高速,全程不经过收费站,也避开摄像头。车辆通过后,放风人员负责将高速路的护栏恢复原样。盗伐林木时,在现场方圆几十公里的范围内,各路口都有放风人员放哨监视,一旦发现情况立即报信儿,盗伐团伙可以迅速逃离作案现场。寂静的山林中,一棵棵大树倒下。油锯手将事先挑选好的树木采伐下来,将原木切割成需要的长度。负责装卸车的人员通过车辆上装好的绞盘机,将切好的原木拉到面包车车厢里。此时,油锯手和检尺员全部撤离,只有司机和装卸人员在车上。 车辆上路,驶往靖宇县的木业公司。运输木材的路线经过精心勘察设计,可以躲避绝大多数的监控探头。在运输途中,放下车辆的遮阳板,车上人员带帽子、戴口罩遮挡面部。这一路上,除了有放风的人员,运材的面包车前面通常还有两辆车做望风和掩护。一个跑长线的望风车,在沿路来回巡查,观察是否有警车或是可疑车辆。另一个是行驶在运材车前面的空车,如果万一遇到警察检查,可以做为掩护,给运材车留出安全撤离的时间和机会。 木业公司地处靖宇县某街道路尽头,公司高墙深院、环布视频监控,过往街道24小时有人放风。公司内部针对非法收购违法木材的“制度”与分工极其明确,每个环节单人负责。只要有车来,更夫就开门,让车辆进院,不问姓名。盗伐团伙将盗伐林木运至院内卸车,与木业公司的更夫确定代号,收到更夫写好有代号和木材根数的小字条后,直接离开,就地解散,以后再结账。加工厂的检尺员马上检尺。工长立即安排工人加工木料成板材,与收购的合法木材共同堆放,混淆赃物。日后,盗伐团伙的人员再拿着写有代号的纸条,找木材加工厂的会计领钱。 02天网恢恢抓捕进行时 案件侦破的过程,是从未有过的曲折坎坷。 专案组人员清醒地认识到,此案中,盗伐和非法收购都是有组织有策划的,已经形成了一条从盗伐到黑市买卖的黑色产业链。某木业公司是这个链条的终端,也是“洗黑”的环节。他们通过将木材简单加工后卖出,由此,盗伐木材最终进入合法的木材市场。盗伐猖獗的根源在于非法收购。打击非法收购的木材加工厂,是此案的重点。 然而,对木材加工公司的调查,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能力之强,是专案组民警没有遇到过的。案件主要嫌疑人郭某,外号“郭小子”,其经营的某木业有限公司盘踞靖宇县20余年,为盗伐犯罪分子提供销路。郭某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和法律法条非常熟悉,自称“专家”,曾多次涉案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由于证据不足、无法定赃等种种原因,只受到过行政处罚,始终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11·21”专案期间,郭某虽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仍不断收购违法木材。 郭某费尽心机培训其公司更夫、检尺员、会计、工长等人员,教会他们如何应对公安机关的询问调查,如何使证据断档,并要求对每个盗伐团伙设置不规律代号,不记录真实姓名与车辆信息,定期或不定期销毁非法收购木材的相关账目和票据,想方设法为侦查取证制造困难,以达到逃脱法律制裁的目的。木材加工公司的四周围绕高墙,周围多处架设摄像头,附近没有别的建筑可用来做公安的监视点。木材加工厂周围遍布犯罪嫌疑人安排的放风人员,甚至在派出所附近,犯罪嫌疑人也安排了监视人员盯着民警的举动。 年1月9日,了解到当天晚上可能会有人将盗伐木材送到木材加工厂,专案组布置好警力准备行动,但后来了解到这次收购的木材数额较小,无法构成证据。为了不打草惊蛇,只能取消行动。 1月10日,专案组接到举报,木材收加工厂想要转移赃物。专案组出动警力人,准备抓捕行动,但是,木材加工公司的放风人员发现了警方的举动,立即取消了这次转移。专案组只能再次取消行动。 从1月11号开始,从盗伐人到收购者,全体犯罪嫌疑人都消声匿迹,不再有任何犯罪行为,而且都隐藏起来,用隐匿和静默的手段对付警方的调查。所有犯罪嫌疑均人机分离,人和手机不在一起,无法查到确切位置。案件涉嫌的车辆也被藏匿到别的地方。整个案件的侦破陷入僵局。 为了迷惑犯罪分子,专案组采取了欲擒故纵的手法。专案组公开召开大会,宣布因临近春节,所有民警回家过年,专案组放假,春节期间案件侦破工作暂停。专案组的警车开上高速公路,向着长春的方向行驶,但驶出一段距离后,车辆从江源下高速,返回抚松县,隐藏起来继续破案。 “鱼卧千重网,鱼多了,就肯定有漏网的。参加犯罪的嫌疑人这么多,肯定有我们没有排查到的人,因为没有受到我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