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基本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4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件1人。受理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1件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件34人,上期未结案件1件1人。其中改变管辖1件2人,共审结28件30人,期末未结3件3人。审结的案件中起诉案件26件27人,不起诉案件2件3人。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公诉适时介入侦查案件2件。 (三)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落实情况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我院审查起诉案件审结28件30人,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辩护人及值班律师见证率%,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为%。 (四)案-件比 年第一季度我院刑事案件的案-件比为1.03。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整改;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整改;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已移交至长春林区分院。 年第一季度,针对三项检察社会知晓度不够高等问题,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借助检察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职能解读宣传,注重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多方参与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既注重审查法院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又注重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下一步部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图为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泉阳林业局共同开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现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直是第二检察部的重中之重,接下来将加大与辖区内各林业局的合作,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广泛传播野生动物与人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严厉打击滥捕乱猎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推进林区生物多样性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刑事申诉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群众信访工作: 全面落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共收到群众来访3件,均按案件具体情况作七日结果性回复。 2、司法救助工作: 根据上级院工作安排,我院对近十年来司法救助线索进行摸排。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37人,涉案金额10.3万元,37人均已执行完毕。 四、案件管理工作 (一)案件受理工作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共受理案件38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受理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件,受理不批准逮捕复议案件1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件,受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 (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我院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38件,法律文书公开38件,法律文书公开率为%。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年1月1日至年3月31日我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共7件。 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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