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 11月6日下午,长春林区分院副检察长黄锡春一行2人到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就第一检察部刑事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树庆,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第一检察部分管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分别汇报了刑事检察重点工作情况和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工作情况。 分院副检察长黄锡春结合当前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与参会人员就值班律师派驻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商讨,并达成共识。 会上,分院副检察长黄锡春对抚松林区院刑事检察重点工作的成效表示了肯定,并表示刑事检察核心数据的填报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卡表不一致的问题要及时与案管部门沟通协调,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须做到精准量刑。 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对存在问题认真筛查,严格整改,解决好案卡不一致的问题。同时认真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身国家安全厅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握好案件适用标准,确保量刑建议提出的适用度、法院采纳度,切实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水平。 撰稿:范学森宋玉梅 摄影:安重泽 编辑:张建伟 审核:王国新 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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