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告 近期在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中,被抚松交警大队、抚松县城建监察大队暂扣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违法车辆将依法处理,请车主携带车辆及驾驶人合法证照,到抚松镇南甸子社会化停车场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 1.无驾驶证摩托车驾驶员请在停车场交警大队办事处,办理登记后,依法到考试中心(北江桥)参加学习考试,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2.无牌照摩托车驾驶员,请在停车场交警大队办事处,办理登记后,携带本人驾驶证,车辆合格证到抚松车辆管理所办理牌照。 3.以上违法车辆获取摩托车驾驶证,车辆牌照、缴纳第三者强制保险、以及清除其他违法行为后,到秩序中队(郑警官:)办理车辆放行手续,然后到抚松镇南甸子停车场领取车辆。 抚松车管所联系人孙警官,联系方式: 抚松交警大队考试中心联系人邵警官,联系方式: 停车场交警大队办事处联系人宋警官,联系方式: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赞赏 |